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資本市場的運行更加依存和依賴于信用。近年來,我國資本市場的規模、廣度和深度日益拓展,市場各方的利益訴求更加直接、明顯。同時,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發生轉折性變化,市場的運行機制更趨復雜,市場主體的行為方式更加多元化,誘發違法失信的動機因素出現新的變化,違法失信行為的表現形式更加復雜多樣,市場的誠信要求更加廣泛、突出。一方面,打擊虛假信息披露、操縱市場、欺詐客戶等違法失信行為的任務依然艱巨;另一方面,近年來一些比較突出的違法失信現象,如并購重組過程中的內幕交易、基金經理“老鼠倉”背信交易、中介機構專業把關失職等,嚴重違反市場“三公”原則,破壞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些行為的存在表明,加強市場誠信建設的任務依然艱巨,必須要把加強市場誠信建設置于重要位置。
中國證監會始終把懲治和教育失信、鼓勵和維護誠信作為監管工作重點,不斷推進完善法律制度體系,創新監管執法體制,切實加強誠信體系建設
?。ㄒ唬﹫詻Q打擊證券期貨違法失信行為
一是完善打擊違法失信的法律制度體系。近年來配合立法機關制定、修訂《公司法》、《證券法》、《基金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將誠實信用確立為資本市場的一項基本法律原則,規定了各類市場主體誠實信用的義務和責任,設定了對嚴重違法失信人員的懲戒制度。同時強化監管執法權限和手段,在《證券法》中增加了現場檢查權、財產權登記、通訊記錄查閱復制權、銀行賬戶查詢權以及對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限制證券交易權,特別是賦予了證監會查封、凍結的“準司法權”,還豐富了違法情形、責任范圍和形式,確立了市場禁入制度,將害群之馬驅逐出市場,對市場違法失信行為形成了有效震懾。特別針對資本市場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大股東掏空、“老鼠倉”等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立法機關出臺了《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七)》,新設立了“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等,進一步加大了對資本市場背信行為的打擊力度。
二是推進證券期貨執法體制改革。在充分發揮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職能作用的同時,證監會成立專門的稽查總隊,中編辦專門增加執法編制,稽查執法隊伍人數超過500人。在這基礎上,立足于權力制衡和執法專業要求,推動專門成立行政處罰委員會。在2002年初步確立稽查局、法律部分別獨立行使調查權和審理權的基礎上,2006年正式成立專門的行政處罰委員會,專職負責證券期貨違法案件的審理處罰工作。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引進3名法官擔任行政處罰委員,進一步體現了證券執法的司法秉賦要求。改革行政復議委員會。2007年在原有行政訴訟與復議委員會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革創新,行政復議引入了市場專業人士擔任的復議委員,增強了專業性和權威性。
三是加強國家機關執法協作合力。經國務院批復同意,2007年推動建立了由證監會牽頭的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會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制定出臺了《關于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為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提供了工作機制和制度保障。2010年會同中紀委重點針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內幕交易行為的預防和打擊建立會商協作機制,目前已在廣東、湖南等10省市開展了協作試點。同年國務院辦公廳專門轉發了證監會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國資委、預防腐敗局制定的《關于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意見》,建立和完善了內幕交易案件移送、執法合作、信息管理、情況溝通等工作機制。為進一步完善與公安司法機關加強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在原有協作機制基礎上,近期針對行政與司法在調查手段支持、調查取證配合、案件移送規范、證據轉換使用及案件專門管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正在會同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和公安部制定協調配合工作的相關政策文件。
四是優化有效懲治違法失信行為的司法環境。目前有關資本市場司法解釋、司法政策共計52件,其中近六年出臺的超過80%,涵蓋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的各個方面。特別是在打擊內幕交易等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行為方面,結合刑法修訂,配合最高檢、公安部2008年專門制訂了相關證券期貨犯罪的追訴標準,最近最高法、最高檢關于辦理內幕交易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相關司法解釋正在制訂出臺中,將著重解決內幕交易取證難、認定難、查處難等問題。同時推動建立資本市場專門司法訴訟制度。2004年以來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實現了對涉及證券和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履行職能的案件,全部由所在地中級法院受理、審查,有利于維護市場交易、結算秩序,對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件實現了分別由直轄市、省會城市中級法院管轄;期貨糾紛案件由中級法院管轄。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犯罪案件由中級法院管轄,為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
近年來,證監會不斷加大證券期貨稽查執法工作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黃光?!?、“董正青”、“李啟紅”、“劉寶春”等內幕交易大案、“汪建中”市場操縱大案、“科龍電器顧雛軍”信息披露違法等大案得到及時刑事制裁,最近查處了“綠大地”、“天山紡織”內幕交易、“佛山照明”內幕交易、“佛塑股份”內幕交易、“李旭利老鼠倉”等一系列影響廣泛的大案要案,何學葵、李旭利等人也正等待著最終司法判決。同時24家中級法院審理涉及46家上市公司的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件,投資者近萬名,起訴標的超過9億多元,絕大多數原告通過判決或者調解獲得了賠償。
(二)切實加強資本市場誠信建設
一是加強誠信建設工作的組織部署。2006年證監會制定《中國證券期貨市場誠信建設實施綱要》,明確了加強誠信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提出了推進誠信建設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是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綱領性、指導性文件。為有效組織推進市場誠信建設工作,證監會專門成立了“誠信建設領導小組”。幾年來,證監會始終將誠信建設作為工作重點,在每年監管工作會議上都對誠信建設工作進行研究、部署。2008年底,證監會專門召開誠信建設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了“統一規劃,遠近結合”的誠信建設工作思路,提出當前要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以建立完善誠信檔案為抓手,創新誠信監管的手段、方法和機制,探索實現誠信“硬約束”,最終構建誠信法制健全、誠信記錄完善、誠信約束有效、誠信服務發達的資本市場誠信體系,營造崇尚誠實守信、自覺遵規守法的資本市場誠信環境。
二是資本市場統一的誠信檔案平臺建成運行。按照國務院關于“完善行業信用記錄”的工作要求,證監會于2007年底開始建設誠信檔案信息系統,用以記錄資本市場各類主體的違法違規和重大失信行為。該系統建成后,收錄了資本市場各類主體的違法失信行為信息,包括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監管措施、紀律處分、立案調查、刑事偵查、民事訴訟等7大類別,涵蓋的違法失信行為主體既包括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也包括其他參與市場活動的各類對象。目前,共記錄違法失信信息9500余條。同時,證監會還按照國務院關于部際信用信息共享的要求,與中國人民銀行就征信信息共享合作形成制度安排,擴大了誠信信息的內容和范圍。
三是違法失信懲戒約束機制初步建立。為有效地懲戒違法失信行為,提高市場誠信意識,證監會圍繞誠信檔案的使用,初步探索建立起一套失信懲戒機制:把誠信檔案中的不良記錄與市場準入對接,發揮誠信記錄的約束作用。把誠信檔案中的不良記錄與監管機構日常監管對接,對于存在不良記錄的情形,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監管要求。把誠信檔案中的不良記錄與特定專業資格對接。如在組建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等專家評審機構時,對專家委員的誠信記錄有較高的要求等。
四是深入開展資本市場誠信宣傳教育。近年來,證監會緊扣“四個結合”的工作思路,深入開展了“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為主題的行業誠信宣傳教育活動。堅持教育與監管結合,在行政處罰、日常監管過程中注重闡釋法理、倡導誠信,培育遵規、守法意識。堅持誠信宣傳教育與法制宣傳教育、投資者教育相結合,在法制宣傳周、投資者宣傳月等活動中,增加誠信宣傳的內容。堅持理論宣傳與現身說法相結合,通過曝光嚴重違法失信典型案例,在發揮警示、威懾作用的同時,起到宣傳教育的效果。堅持宣傳教育與培訓考試相結合,在證券期貨行業培訓、資格考試中,加大法律法規知識和誠實守信要求等內容的比例。
三、下一步資本市場誠信建設工作思路
在當前和今后的工作中,證監會將加大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重點是防控和打擊內幕交易,對內幕交易等嚴重違法行為“零容忍”,繼續改進監管手段和方式,嚴懲操縱市場、欺詐上市、利益輸送、虛假披露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好市場“三公”原則。在此基礎上,“十二五”時期,證監會將繼續把資本市場誠信建設作為一項基礎性重要工作來抓,努力形成誠信制度健全、誠信記錄全面、失信懲戒有力、信用服務配套的資本市場誠信體系,從整體上優化資本市場的誠信環境,提高資本市場的誠信水平:
(一)建設統一、全面、權威的證券期貨市場誠信信息平臺
在現有誠信檔案的基礎上,升級建設內容更豐富、形式更標準、功能更強大、使用更便捷、拓展空間更廣闊的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系統。一是增加市場主體的身份識別、行政許可、業務資格等基本信息,其他部門、機構進行處理的負面信息,有關輿論媒體的社會評價信息,信訪、投訴信息等,既包括負面信息,也包括正面信息,擴大誠信檔案的覆蓋面。二是在誠信檔案的信息瀏覽、查詢等基本功能基礎上,增加信息的自動生成、統計分析、請求處理等多種智能化功能,更好地滿足監管工作需要。三是在與中國人民銀行成功開展征信信息共享合作基礎上,積極推進與其他部門和行業之間的誠信信息共享合作。
(二)健全誠信監管的有效機制,豐富資本市場誠信約束手段
本著誠信約束和監管執法有機統一的要求,在升級建設誠信檔案數據庫的基礎上,總結近年來依托誠信檔案、實施誠信約束的實踐經驗,制定專門的誠信監管管理辦法,在證券期貨監管工作中進一步創新和探索實現有效的誠信監督、管理與約束的措施、辦法和機制。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市場準入的誠信條件規定,不斷健全日常監管中對失信主體予以審慎關注的監管程序規定,適時推出并不斷完善市場主體誠信信息公開查詢制度,有效形成不同層次、針對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方式的失信行為懲戒約束機制,逐步在行政許可、日常監管、業務創新等領域推出誠實守信的正面激勵措施,引導市場主體遵規守法、誠實守信。
(三)完善資本市場誠信制度體系
法治是市場誠信的基石,誠信建設離不開法律制度的保障與支持。一是按照健全現代市場經濟信用體系的一般要求,根據《證券法》等法律規定的誠實信用基本原則,結合我國資本市場規律、特點,研究制定資本市場誠信準則,明確各類市場主體應當普遍遵循的行業基本誠信準則和行為標準,界定適用于不同類別的市場機構及其人員的分類誠信準則,細化各類市場機構及其人員的誠信自律要求。二是系統梳理、總結資本市場對有關主體的誠信要求,認真評估現行證券期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誠信法律規范執行情況,按照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推動有關誠信義務、條件、責任等法律規定的修改、完善,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誠信法律規范體系。三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完善資本市場誠信管理制度,為資本市場誠信信息的征集、收錄和使用等誠信建設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與支持。
(四)積極培育資本市場信用服務市場
引入市場化、社會化的誠信信息服務模式,是深入推進資本市場誠信建設的客觀需要。在條件成熟時,依托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依法開展面向市場和社會提供資本市場誠信信息的公開查詢服務;探索開展符合資本市場和監管工作實際需要的市場主體誠信狀況報告、評估、評價等其他誠信服務;在繼續發揮監管部門誠信建設工作主導作用的同時,積極支持、引導行業組織、市場機構參與資本市場誠信建設,開展有關誠信信息服務業務活動,在資本市場誠信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大力開展誠信宣傳教育,優化資本市場誠信環境
根據資本市場發展創新要求,結合資本市場實際,“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突出資本市場誠信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健全誠信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利用各種行之有效的渠道,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方式,區分各類不同的市場主體,繼續將誠信宣傳教育與法制宣傳教育、投資者教育、市場文化建設等工作相結合,宣揚誠信理念,普及誠信知識,倡導誠信文化,努力營造“有信者榮,失信者恥、無信者憂”的市場氛圍,進一步提高資本市場的誠信水平。